为解决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,我市于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“病有所医”。近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,群众参保后就医压力得到进一步改善,现将最新医保待遇政策进行告知,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办理参保、续保缴费,保障自身参保的合法权益。
一、缴费时间、地点及所需资料
参保缴费为属地管理,每年8月开始缴纳第二年医疗保险费用,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。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,续保缴费仅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。
二、人员分类及缴费标准
序号
类别
个人年缴费
标准(元)
所在地政府承担
标准(元)
M1
普通
0
M2
重残
10
M3
低保
10
M4
三无
0
M5
困难户
0
三、新增门诊统筹待遇
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人群,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(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社区卫生服务站)门诊就医的,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“三目录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%,年度限额为60元/人.年。低保、困难户年度限额提高到元/人.年,无机构级别限制,目录内报销%。年度定额仅限当年使用,不结转到下一年度。
四、报销比例再次提高
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,具体报销比例如下:
区域
类别
省级(%)
市级(%)
县级(%)
乡级(%)
本地(省内)
普通居民
60
80
85
90
特殊居民
60
80
异地(省外)
普通居民(定点)
60
80
85
90
普通居民(非定点)
50
70
75
80
特殊居民(定点)
60
80
85
90
特殊居民(非定点)
50
70
75
80
大病保险报销: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疗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,年度内累计计算超过1.5万元的,其中的合规费用享受大病保险。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。报销比例如下:
参保居民年度累计住院
自付费用中的合规费用
大病保险报销合规医疗
费用比例
6万元及以下费用
50%
6万元以上的费用
60%
五、慢特病种类由13种增加到32种
1、各类恶性肿瘤;2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;3、再生障碍性贫血;4、血友病;5、系统性红斑狼疮;6、脑血管意外后遗症;7、帕金森氏病;8、癫痫;9、重症肌无力;10、精神分裂症;11、甲状腺机能亢进;12、甲状腺机能减退;13、肝硬化(失代偿期);14、慢性肾功能衰竭;15、慢性活动性肝炎;16、类风湿性关节炎;17、慢性肾小球肾炎;18、肾病综合症;19.支气管哮喘;20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肺心病;21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呼吸衰竭;22、冠心病并心脏扩大;23、冠心病并严重心律失常;24、冠心病并心脏扩大;25、原发性高血压并心损害;26、原发性高血压并脑损害;27、原发性高血压并肾损害;28、糖尿病并心损害;29、糖尿病并脑损害;30、糖尿病并肾损害;31、糖尿病并周围神经损害;32、糖尿病并视网膜病变。报销比例如下:
人员类别
报销比例
享受方式
普通
60%
刷卡,或手工报销
低保(三无)、困难户
60%+10%
刷卡,或手工报销
咨询办理(社保局医保科)
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
年08月03日
世界休闲公园欢迎你!
主办: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
承办:绥阳县外宣中心
责任编辑:张旭
责任审核:姚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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