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者需提供:
1.慢性病诊断书原件(盖章)
2.住院病历(医院开具,加盖专业章或骑缝章)
3.身份证、社保卡复印件
4.一寸免冠彩照2张
办理时间:
慢性病每半年鉴定一次
每年5月1日—5月31日、11月1日—11月30日期间的周一到周五
上午8:30-12:00
下午3:00-6:00
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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